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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山林权属之争引关注:自家林地他人经营,谁来管?

发布时间:2024-05-06   来源:网络   阅读:1060

     贵州省遵义市近日发生一起关于山林权属的行政争议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陆某,一位来自水县的村民,其父从1981年取得“九菜洞”山林管护至2012年12月之间,从未与任何人发生过争议,2008年10月水县给陆某签发了该林地的林权证。2013年3月,因安装天然气管道要从“九菜洞“”山林内经过,与该县相邻的桐梓县张某说山林是他的,他也有桐梓县签发的合法林权证。陆某找到桐梓县九坝镇林业站,该站出具了张某的《林权登记申请表》,该表载明争议的“九菜洞”山林属于九坝镇山堡村,面积1174.87亩。一块地,所属同一城市两个县签发的两本林权证里居然重复登记!


       由于陆某迫于生计长期在外打工养家糊口,其父亲年老多病,去自家的林地采竹笋屡屡受到桐梓县九坝镇上堡村村民的阻止,只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而后陆某因不服桐梓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12月24日给予张某办理“九菜洞”山林的林权登记,向遵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确权,结果被驳回。后来其不满遵义市人民政府先前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又向贵州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陆某坚称自己拥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对争议山林的合法权益,他持有1981年的山林管护证、林业站的管护证清册以及2008年的林权证,这些均为其对“九菜洞”山林拥有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明。


      在陆某提出行政复议后,遵义市人民政府对先前的行政处理决定进行了自查,并发现了程序瑕疵。因此,遵义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原先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并承诺将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该市人民政府在2022年2月18日的撤销行政处理决定书中表示,将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重新审视此案,但是至今无果。期间陆某还有找过林权证的发证机关林业局和自然资源局希望对于林权证上重复管辖林地的问题能给予有效的解决和纠正。结果相关工作人员互相推诿,都说不归自己单位管。



      陆某称与其林权证重复登记的张某及其家族在当地开办竹笋加工厂,实力雄厚。他一度怀疑这是否是他寻求帮助四处碰壁的原因?陆某的坚持维权得到了社会的一定支持,人们呼吁政府机关在处理此类时,应更加注重处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以及落实的力度,确保每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而不是寻求哪个单位,哪个单位都不愿管。同时,也有专家指出,此类案件反映出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法律法规,以避免类似争议的再次发生。